不可推辭

2004 六月 22日, 星期二 21:06

“眾人一口同音的推辭,頭一個說,我買了一塊地……又一個說,我買了五對牛……又一個說,我才娶了妻,所以不能去……”(路14:18)

主耶穌在這裏講請人赴神國的筵席,卻被人一個一個地推辭,似乎各有理由。並且也很重要,不得不推辭。然而這些理由,和進神的國,嘗天上的筵席,得永世的福氣,比起來又算得什麼呢?即或有更重大的事,更確切的理由也不應作為推辭的藉口。

推辭的人,自以為很聰明,很會判斷和應付,不至耽誤自己的正經事,不知有多少人就是這樣找出許多理由,作藉口將福音、天國永生、永福都推辭了。許多信徒也是以各種藉口將主的呼召和命令,將來的賞賜,永遠的榮耀,輕易地推辭了。他們認為時候未到,現在仍有更迫切的事,例如事業、工作、家庭,愛人等等,總以為須將別的事先辦好,才能應神的邀請,追求屬靈的事。

結果呢,是沒有一個人能嘗到天國的筵席,得到永遠的福分。到那時,會覺悟到買的地和牛不在了,娶的妻也散了。所有推辭的理由都成了後悔的根源,所有急需的事情都成了得福的攔阻,並不是得此失彼,乃是兩面俱失。

當聽主的教導說,不可少的只有一件事(路10:42),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太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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