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人是神從埃及所救出來的,是屬神的子民,他們有責任事奉神、聽神的話,而以色列人中頭生的更是神用羔羊之血所贖的,要分別為聖歸給神,否則是不當存活的,這預表新約的信徒是主耶穌用寶血所贖的人,都當歸給神、分別為聖,不能別有所屬所歸,不能作別用,也不能為自己而活(林前6:19,20;羅14:8)。
這種救贖的關係是信徒同屬靈生命的基礎,離開這個基礎,和神的關係就不對。真理就要被歪曲,道路也走錯了,所有屬靈的生活都要失去真正的意義,這也是許多信徒失敗、跌倒、墮落的原因。信徒一離開寶血的救贖基礎,一離開歸主為聖的地位,就否定了與主的基本關係,不承認他為主,不要以為我們是屬他的人,就可以隨便了。脫離主的自由,實際上就是重新去作撒但的俘虜,作罪的奴僕,與世俗為友,同流合污,必陷入不可收拾的地步。
所以最重要的是立刻將自己重新放在被寶血所救贖的地位,再分別為聖將自己歸給神,承認是屬他的,以他為主,為他而活,遵行神的旨意,度在世餘下的光陰。這樣,才與神有正當的關係,有平安喜樂。將來,承受神的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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