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約聖經中,使徒保羅對同性性行為的反對立場最為鮮明。不過,同性戀教會卻顛覆這個傳統教導,用似是而非的道理辯解稱保羅從未譴責同性戀的性行為。
慕迪神學院教授袁幼軒日前在紐約信心聖經神學院開設講座重申,保羅對同性性行為的譴責立場是毋寧質疑的。同性戀者唯有在主面前認罪悔改,接受耶穌為個人救主才能承受神的國。
保羅在羅馬書一章提及的「逆性」無關同性戀?
傳統教導認為,保羅在羅馬書第一章26-27節中就有對同性性行為的譴責,其中「逆性」(Unnatural)一詞指的就是同性戀。
不過,同性戀教會卻顛覆這個教導,辯解稱「逆性」並非指同性戀,而是違背一個人的性傾向的意思。換言之,從同性變轉變成異性戀以及從異性戀轉變成同性戀都算是「逆性」的範疇。
袁幼軒教授駁斥說,同性戀教會對「逆性」的重新詮釋是完全站不住腳的。首先,其他希臘羅馬式的寫作者(如柏拉圖、腓立歐、約瑟夫等)在引用「逆性」這個字時,都是指同性戀。
其次,從上下文可以得出,保羅使用的「逆性」一詞確實針對同性戀。因為,羅1:27節提及「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指的就是男同性戀的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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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譴責的是戀童狂而非同性性行為?
保羅在林前6:9-10節表達對同性性行為的反對立場。不過,同性戀教會卻避重就輕,聲稱保羅譴責的並非同性性行為,而是戀童狂。
果真如此嗎?袁教授表示,保羅時代的羅馬帝國確實是道德敗壞,戀童(成年男子和小男孩發生性行為)非常盛行,保羅在上述經文中亦確實表達了對戀童的譴責。不過,保羅亦同樣對同性性行為給與批判。
雖然保羅身處的時代沒有專門的名詞來指代同性戀,但這並不表明當時沒有同性戀,更不能說明保羅從未談及同性戀。
袁教授指出,戀童狂在希臘文中有自己的專有名詞,它和同性戀是有區別的。而事實上,保羅在林前6:9-10對同性性行為的批判是以舊約聖經的利未記(利18:22)為依據的。
總之,有充分證據表明保羅對同性性行為是抱持譴責態度的,這是不容置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