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十六歲美籍華裔女孩有關信仰與哲學探討的文章近日走紅中文網絡。值得一提的是,該女孩的父母是《彼岸》系列紀錄片中《紐約日記》主角金勳與陳上宇伉儷。
陳上宇姊妹最近瀏覽她女兒Felicia撰寫的一篇讀後感後頗有感觸。Felicia在文中暢談她對上帝、宇宙、人生與哲學的思索,其思考深度以及對信仰的反省給母親留下極深的印象。
這篇文章獲得Felicia文科老師的極高讚賞,不僅得到滿分回報,整個卷子的空白處都寫滿了評語。老師還打趣的說,「Felicia對哲學充滿熱情,幾乎達到爆炸的程度。」
陳姊妹日前把女兒的文章譯成中文並上傳至她的新浪博客上,一時引發熱議。《彼岸》編導遠志明牧師亦在他博客上轉載這篇文章,並發表評論。
陳姊妹在博文中表示,Felicia在《紐約日記》露臉時才10歲,6年之後就受洗歸主,並在美國一華人教會聚會。
Felicia在美國長大,她的思想往往代表美國90後一代人的想法。Felicia在文中坦承,雖然她已受洗,跟隨父母到教會,但她還不是百分之百的基督徒。雖然他贊同聖經很多的教導,但覺得自己的信仰還不是完全發自內心。
其實,Felicia信仰上的掙扎是眾多美國第二代華人信徒的一個縮影。這對基督徒父母是個重要提醒:傳統的基督教家庭環境不能保證子女一定真正相信主,父母需要為下一代的信仰成長恒切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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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基督徒下一代信仰傳承的問題外,Felicia的文章還引發華人網友對中國教育制度的反思。
一位名為「金宗輝jzh」的網友評論說,「我被這篇文章驚住了,一個美國長大的華裔女孩,文中她把人類與上帝的關係比喻成昆蟲與人類……令人深思,對哲學家的思想的分析也顯得那麼的成熟,不由得讓我感歎中美兩國教育環境的差距。」
遠志明牧師也發表評論說,「美國課本向學生介紹世界各種思想,讓學生有充分獨立而自由的思考精神,這一點,是美國的絕對優勢,中國目前無法企及。 」
以下是從陳上宇姊妹博客轉載的Felicia文章內容(英譯中):
當我讀到威廉‧佩利(William Paley)的設計論,我完全認同他的觀點。如果一個人在地上找到一塊錶,就會想,一定有一位手錶的設計者。我看到這幾盡完美的世界,動物和生態彼此互動,形成社區,是一個完美的運作鏈,一樁樁一件件都是那麼精美。這樣的宇宙和星球,怎可能是偶然形成?那樣想,實在是荒唐極了!宇宙,像這只錶,一定是有設計者的。
當我讀到帕斯卡(Pascal\'s Wager),我對他的理論也能心領神會。還是個小小孩的時候,我就常常不自覺地思索「與上帝打賭」這回事兒。每個禮拜天,爸爸媽媽把我拉到教會,我坐在教堂裏不住地想,我是否在這裏浪費時間。雖然我對帕斯卡的理論想得很多,我卻不認同任何人用賭注作為信仰的原因。我覺得,因為怕受罰而信神,對神是不公的。用自私的心態對待神聖的上帝讓我覺得心裏不安。雖然我不是一個很虔誠的信徒,但我不會用打賭的心態來信神。
我覺得宗教很大程度取決於信心的飛躍。祁克果說,一個人若將神拿來分析,以便證明神的存在,信仰就失去了意義。我完全同意祁克果的這個觀點。與宗教類同的就像愛,如果將愛撕裂開來分析,愛就失去了真實性。人們可能認為,將信仰建立在信心上是愚蠢的,因此,他們拼命去證明上帝的存在。我看我們與上帝的關係就如昆蟲與人類的關係。昆蟲有许多想法,也能彼此交流,但是他們絕不可能完全理解人類。無論昆蟲有多少,都不可能知道人如何思想,如何感覺。無論昆蟲多麼努力,他們永遠也不會明白人類。我願意將上帝想成那樣。我同意祁克果的看法,人類永遠無法明白上帝,證明上帝的存在。因此,信心的飛躍是必須的。信是信仰的精髓,因為上帝不可知,所以,才需要信,相信上帝的存在。
我也同意馬丁‧路德的想法,教會有時阻攔人與神的關係。我問自己,為什麼我們都到教會去?為什麼人們給教會貼上必須的標籤?我感覺教會作為一個社會群體是有幫助的,並且領人走向正確的方向。但是我不喜歡教會將一些想法強加與人,不许人有不同意見。我認為,人應該自由地發現自己的信仰,而不應該在群體壓力之下信上帝。有時我覺得,教會對我的靈命成長有益,但它不應該是我與上帝之間的唯一橋樑。
對柏拉圖的想法我有很強烈的認同感。我真的很喜歡他的洞穴寓言。當我讀到他的「真實的世界」(World of Being),我立刻想到天堂。柏拉圖描述的這個完美、永恆的世界正是我想像中的天堂。當我想到我在「變幻的世界」(World of Becoming)裏生活,我有點害怕,有點憂傷。
當全班同學讀到有關「自己」(Self)的時候,我完全糊塗了。唯一能認同的是約翰‧洛克(John Locke)有關記憶的那一部分。洛克認為,真正的自我建立在記憶的基礎上。是這樣的,我覺得,自我是以我們的經驗和我們所做的決定為根基的。而我們的決定是以我們的記憶為基礎的,因此,記憶是自我的根據。如果不記得以往所經歷的,我們所作的決定就是偶然的,那就不能反映真實的自我了。
盧梭(Jean-Jacques Rousseau)說,社會導致我們敗壞。他說的對極了。這個理論與我的信仰經驗相符。我覺得我們生來是完美的,上帝造我們原本是完美的。我們一旦與社會接觸,就受到他人的影響而走向敗壞。我認為我們絕無辦法解決這個問題,我只是指出這個問題而已。我們越是長大,變得越是自私不道德,因為負面的影響太大了。所以,我相信孩子是最純真的。
班裏每個同學都嘲笑芝諾的飛箭悖論(Zeno of Elea\'s Arrow paradox),但是我卻對此超感興趣。我認為事物是會達到目的地的。芝諾的推理講得通。
馬克思的理論有许多我是認同的。首先,我認為真我的確是藝術和創造的真我。創造使人自由。我在藝術中能找到創造的自我,我畫畫時覺得沒有什麼能拘束我。可以說,當我在藝術的自我裏,我是完全自由的。馬克思這一點上說對了。我也喜歡他所說的另一點,就是個性在我們與我們的群體關係中起著重要作用。我喜歡共產主義這個想法,因為它將我們最好的自我帶出來,同時產生最佳運作狀態的社群。
我覺得,我的许多想法直接來自基督教。這應該歸咎於我的父母。他們令我每個禮拜天早上去教會。我的整個童年,都充斥著信什麼與不信什麼的矛盾。我承認,我不是一個百分之百的基督徒。我同意聖經裏說的许多東西,但我覺得,我的信仰還不是完全發自內心。基督教影響了我,我覺得我無法自由地思想。有時候,我甚至羡慕無神論者,因為他們的想法完全出於自己。
我真的很喜歡讀這本書,我願意繼續思考這些大問題。
注:這本書叫《大問題:哲學簡介》The Big Questions: A Short Introduction to Philosophy by Robert C. Solomon and Kathleen M. Higgi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