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4月01日,河南省葉縣人民法院,一審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分別將刑事拘留和逮捕近一年的葉縣一家庭教會的7位領袖,判處有期徒刑7年半至3年不等。
對華援助協會獲悉,楊興權律師接到平頂山中院的電話通知,6月13日上午九點舉行庭前會議。楊律師和他所呂津勇律師作為被告人胡林坡的辯護人將於12日抵達平頂山。他盼望弟兄姐妹禱告,請大家關注此案。
據悉,代理此案的其他律師也接到二審法院電話通知,將緊急趕往河南平頂山。
對華援助協會希望二審法院能尊重法律,尊重事實,糾正一審判決的錯誤結果;同時將繼續高度關注這一案件的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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