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城市豐收教會康希等領袖失信案第三階段庭審中,教會與涉案公司思創的審計經理馮愛芳作為控方最後證人提出她的關注焦點:將建堂基金用作投資是否符合教會章程?至於資助何耀珊音樂事業的爭議則不是審計師要關注的。
很多人對城市豐收教會挪用建堂基金來支持康希牧師妻子何耀珊音樂事業(跨界計畫)表示質疑,但在審計師馮愛芳看來這不是根本問題。
她在接受辯方律師盤問時承認知道教會在2007年使用建堂基金購買思創的債券,也知曉思創將收益用在製作何耀珊的唱片。
馮愛芳表示,站在審計專業角度來看,發售債券的公司如何使用債券資金、債券資金的實際用途以及公司如何向教會贖回債券都不是審計師該關心的問題。
馮愛芳說她唯一要查明的是,「教會是否可用建堂基金作投資?拿教會基金去投資是否符合教會章程?」在她看來,「從教會的觀點,把建堂基金拿去投資是不必要的。」
然而,馮愛芳這個這個質疑料不會對被告造成威脅。她的審計公司Baker Tilly TFW管理合夥人沈冠成先前作證時表示教會利用建堂基金去投資是無可厚非的;但關鍵的問題在於:這些債券投資是否真實交易?另外,教會內部也對使用建堂基金來投資達成協議。
在庭審中,辯方律師還公開該審計公司相關的資料,試圖表明被告沒有不誠實的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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