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學者:人創造了神還是神創造了人?

2014 五月 5日, 星期一 9:20

作者:余創豪

心理學和人類學解釋了宗教?

在其名著《解釋了宗教》裡面,心理學和人類學教授帕斯卡爾‧博耶(Pascal Boyer)斷言:神的概念往往是人類的自我投射,在很多方面神靈都跟人類一樣,所謂神無非是更強更大的人。博耶認為:即使自然發生的事情沒有任何幕後經手人,我們卻傾向於相信自然現象的背後總有一個與人類相似的代理人,宗教就是這種自然傾向的副產品,換句話說,宗教是可以運用人類認知結構去解釋的自然現象。但博耶成地解釋了宗教的起源嗎?答案同時為「是」和「否」,他的解釋可以應用到许多宗教上面,事實上,在古代世界,许多神仙都像人類一樣貪婪,有壞脾氣,殘酷,好色,會交合產子,會生會死,不過,聖經中的上帝卻是個例外。

有人可能會反駁:聖經清楚地表明,上帝有人類的性情,他會後悔,並會改變主意,創世紀第二章描述了上帝在伊甸園行走,「天父」這名稱亦顯示出上帝具有人類父親的特性,而耶穌基督正是「道成肉身」,以人的形式出現在凡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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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神靈擬人化(anthropomorphism)不同於文學修辭的擬人法,前者是神靈真的具有人的特質,後者是神好像有人的特質。當聖經作者說上帝在花園行走或描繪上帝為天父時,我們不能接受字面意思,以為神有腿或神是一個白鬍子的老人,正如中國詩人杜牧寫:「蠟燭有心還惜別,替人垂泪到天明。」我們不會以為蠟燭真的哭了。但耶穌的道成肉身並不是擬人化,在本文的最後部份我會解釋這一點。

超級神聖境界:神是有限的

神靈擬人化可以在许多古代近東宗教中找到,「近東」是以西方為中心命名的,比較政治正確的說法是美索不達米亞、迦南和埃及一帶。經過深入研究古代近東宗教之後,以色列哲學家和聖經學者耶海茲克爾‧考夫曼(Yehezkel Kaufmann1889-1963)發現,许多巴比倫和埃及的宗教都有神祗誕生的理論(theogony),许多神不是永恆和全能的,在他們存在之前已經有一個「超級神聖境界」(metadivine realm),這領域是所有神的種子。古人認為每種自然力量的背後都有一個神,在巴比倫,沙馬什(Shamash)是太陽神,森(Sin)是月亮神,伊亞(Ea)是水神。而他們的權力是有限的,每個神只能管轄某種自然力量,或某個特定的地方,例如森月神是烏爾(Ur)和哈蘭(Haran)的神。

我們可以看到,這些神是我們人類世界的投影,在我們的世界中,沒有人是全能的,人類王國被瓜分成许多國度,而每個國王的權力只局限在自己的領土內。考夫曼宣稱,聖經中的上帝和那些古代近東神明是截然不同的,他是獨一無二的全能者和創造者,他掌管每一種自然力量,因此,雷霆、太陽、月亮、海洋……等都不是神。在舊約聖經中,有一本書名​​為《阿摩司書》,阿摩司是上帝派來宣告審判的先知,這審判針對所有國家,包括以色列、大馬色、迦薩、以東、亞捫、摩押……,值得注意的是,神被描繪成一個普世的神,他並不局限於一個地區。

魔術和儀式:操控神靈

根據考夫曼所說,在超級神聖境界中沒有神是自給自足的,神必須遵守這領域的規則,這些潛在規則的運作是通過魔法,因此,人類可以使用具有法力的儀式去控制神靈,令他們給予我們想要的東西。我認為這情況不僅發生在古代近東,在中國亦然,例如,在中國農曆新年,中國人有一個祭祀灶君的習俗,中國人相信用甜品祭灶,便能夠塞滿他的嘴巴,令他無法在玉皇大帝面前說人的壞話。這也是一個人類向神靈自我投射的結果,在人類世界中,我們可以行賄政府官員,要他們做我們想要的事情,我們以為同樣的情形會發生的神靈之間。

有人可能會說:在舊約時代以色列人向上帝獻祭,中國人劏豬還神和以色列人宰殺羔羊又有什麼區別呢?在新約時代基督徒也有许多儀式,如洗禮和聖,這不是五十步笑一百步嗎?然而,在舊約時代獻祭本身無法操縱上帝,在此之前我提到《阿摩司書》,阿摩司書警告以色列人,當他們罪惡滔天時,無論他們做了什麼宗教儀軌,那些空洞的儀式都是徒勞無的,阿摩司以反諷的口吻說:「以色列人哪,任你們往伯特利去犯罪,到吉甲加增罪過;每日早晨獻上你們的祭物,每三日奉上你們的十分之一。任你們獻有酵的感謝祭,把甘心祭宣傳報告給眾人,因為是你們所喜愛的。這是主耶和華說的。」羅馬天主教會認為,聖禮帶有超自然因素,例如,在聖時神父祝福了麵包和葡萄酒,它們便會神秘地變成了耶穌的血肉。但基督新教並不認為洗禮和聖藏有神奇的力量,洗禮只是一個公開的見證,讓人知道某君已決定成為基督徒,而聖是紀念耶穌為人類罪孽犧牲。說穿了,人們不能通過儀式去操縱神,如果有人以為他可以故意一生犯罪,而在死前一刻領洗便可上天堂,他只是愚弄了自己,而不是掌控了神。

流動性:人類和動物成為神

根據考夫曼的研究,在古代近東,神明、人類、動物會流動而變身(fluidity),例如,在埃及许多神像都有人的身體和動物的頭,女神哈托爾(Hathor)可以顯現為一個美麗的女人或一頭牛。神、人類、動物可以互相交配,故比赫堤(Hittite)的法律允许人獸交。埃及法老有五個名字,所有這些名字都帶有神性,他在王位時是荷魯斯(Horus)神,去世後便成為尼羅河之神奧西里斯(Osiris)。有趣的是,這種流動性也可以在中國的滿天神佛中見到,例如齊天大聖的前身是馬騮精,關聖帝君的前身是三國時期的武將關雲長。上面提過,在古代世界,许多神仙都像人類一樣貪婪,有壞脾氣,殘酷,好色,例如希臘海神波塞冬強姦婦女,宙斯和其他的神相互攻擊,就像人間的霸主。

有人可能會說:這流動性也適用於耶穌基督,他既是神,亦是人。但我要強調,耶穌是神變成人,而不人變成神。在聖經中從來沒有人能成為神,跟法老不同,從來沒人說過大衛王和所羅門王具備任何神性。與希臘眾神不同,耶穌沒有強姦女性,也沒有爭權奪利。相反,他顯示出最崇高的品格,而且傳揚上帝的愛,這是一個革命性的觀念,為什麼呢?據法國歷史學家保特羅(Jean Bottero1914-2007)所說,许多古代近東的神是很可怕的,例如巴比倫史詩《吉爾伽​​美什》(Gilgamesh)記載,當吉爾伽美什在杉樹林休息時,一場噩夢嚇醒了他,他問沒有睡著的同伴安基杜(Enkidu):「為什麼我這麼不安?是否有一個神經過這裡呢?為什麼我的肌肉顫抖呢?」在他們看來,神從來不是一個親密的朋友,神是遙遠和傲慢的「老闆」、主人、統治者,人們會順服神,懼怕他們,俯伏在他們面前發抖,但是,人們不會愛神,神亦不會愛人。無疑,耶穌是「人性化」的神,他降世為人,成為人類的朋友。

結語

博耶對宗教起源的解釋是否充份呢?许多宗教的神是建立在人類的形象之上,這在一定程度上是正確的,但它似乎不適用於猶太教、基督教的傳統。然而,這並不意味著基督教的神沒有人的因素,首先,聖經使用了许多擬人法,以幫助我們了解神。更重要的是,耶穌基督揉合了人性和神性,通過他的典範,我們知道如何去實現出理想的人,以及如何更接近上帝。

作者簡介

余創豪是美國 Arizona State University 教育心理學博士及哲學博士,現任 Azusa Pacific University 心理學系副教授和大學統計顧問,其研究範圍包括心理測量,跨文化比較,宗教心理學,量化分析之哲學基礎,先後發表了七十多篇學術論文和多本學術著作,如 Philosophical foundation of quantitative research methodology, Causal inferences and abductive reaso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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