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安樂死合法化 明年生效

2015 十月 7日, 星期三 18:48

加州的安樂死法案(SB 128)於本週一(5日)經州長布朗簽署通過,成為正式法例,並將於明年1月1日起生效。(路透社)
加州的安樂死法案(SB 128)於本週一(5日)經州長布朗簽署通過,成為正式法例,並將於明年1月1日起生效。(路透社)

在宗教界、醫療界及法律界的強烈反對聲音下,加州的安樂死法案(SB 128)於本週一(5日)經州長布朗簽署通過,成為正式法例,並將於明年1月1日起生效。

加州的安樂死新法例將仿效俄勒岡州的做法,任何成年加州居民只要獲兩名註冊醫生診斷患有絕症且壽命不足六個月,即可要求醫生處方藥物,自行服用了結生命。不過,法例也定下嚴格的條件,若任何人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強迫病人提出安樂死的要求,或協助病人服食安樂死藥物,都屬嚴重刑事罪行,會被起訴。

早在2005年及2007年,加州議會曾討論過安樂死法案,但並未得到大多數票接受。這次的安樂死法案SB128緣於三藩巿一名29歲的腦癌患者Brittany Maynard的事,她在2014年被診斷患末期腦癌,生命不到6個月。在劇烈病痛的折磨下,她搬到安樂死合法的俄勒岡州為求「一死」,最後在家人的陪同下結束性命。死前她堅稱這是尊重生命的做法,並支持法律允許安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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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一月份民主黨籍的州參議員蒙寧(Bill Monning)及伍爾克(Lois Wolk)共同推出SB128。6月4日,SB128在州參議院通過,在眾議院被否決,9月9日再在眾議院討論下得通過,最後交由州長布朗簽署或否決。

77歲的布朗是虔誠的天主教徒,過去一直對安樂死合法持保留態度,但這次卻一改初衷支持安樂死。他坦言,這次決定並不容易。

布朗強調,在簽署這項議案之前,已密切考慮正、反雙方的意見。他曾向自己的兩位醫生、一位天主教主教,以及傷殘人士維權組織徵詢,並指前南非大主教圖圖(Desmond Tutu)亦支持安樂死。

布朗寫道:「我已從神學和宗教的角度考慮過,任何刻意縮短人性命的做法都是犯罪的。」

「最終我只能思考一下,如果是我面對死亡,我想要的是什麼。我不知道如果自己正處於垂死狀態,長期承受無法忍受的痛苦時,我會怎做樣做。但我肯定這項法例可以為那些作出這項選擇的人,帶來安慰。如果有一些方法可以為他人帶來安慰,我不會剝奪這些人的權利。」他罕有地發表聲明稱。

來自宗教界、醫療界及法律界的反對人士認為,安樂死法例會令一些長期傷殘、老弱人士在不想成為家人負擔的壓力下而選擇提早結束生命。

「平等公義協會」(Organization for Justice & Equality)主席李少敏(Frank Lee)早前在記者會上指出,法案無疑於批出「殺人執照」,給予保險公司、醫院、醫生等更大的權力,讓他們出於利益向病人施壓停止治療。

「美國醫師學院」北加州專員、亞洲診療所內科及心臟科醫師李伊雲(Evelyn Li)表示,達9成醫生反對此法案。加州法律賦予醫院權力決定是否要繼續治療病人,不少院方為節省醫療資源如抗癌藥或愛滋藥等昂貴藥物,向醫生施壓,促放棄治療或鼓勵病人進行安樂死,醫生違抗的話將有可能被吊銷報照。

除了加州之外,全美另有4個州安樂死合法化。俄勒岡州率先於1997年立法,其次是2009年華盛頓州及蒙坦拿州、2013年佛蒙特州。2014年,新墨西哥州亦提出安樂死合法,但目前尚在上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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