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推「宗教信仰自由白皮書」實現宗教中國化

2018 四月 4日, 星期三 5:16

4月3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於當日發表《中國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實踐》白皮書。(圖: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官網)
4月3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於當日發表《中國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實踐》白皮書。(圖: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官網)

4月3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於當日發表《中國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實踐》白皮書,列出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基本政策、宗教信仰自由權利的法律保障等,全書約8000字。

宗教工作納入國家治理體系

白皮書堅持宗教的中國化方向,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白皮書指,中國是共產黨領導的社會主義國家,堅持從本國國情和宗教實際出發,實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權利,構建積極健康的宗教關係,維護宗教和睦與社會和諧。

文件中指,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來自黨的十八大,在國家主席習近平為核心推行全面依法治國之時,將宗教工作納入國家治理體系,並強調中國將「一如既往,尊重和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

除前言及結束語外,白皮書共分五部分:「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基本政策」、「宗教信仰自由權利的法律保障」、「宗教活動有序開展」、「宗教界的作用得到充分發揮」、「宗教關係積極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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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自由但不得危害社會穩定

在「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基本政策」中指出,「國家對待各宗教一律平等,一視同仁,不以行政力量發展或禁止某個宗教,任何宗教都不能超越其他宗教在法律上享有特殊地位。」禁止利用宗教宣傳極端思想和從事極端活動,會依法管理涉及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宗教事。並且強調不得利用宗教從事危害社會穩定、民族團結和國家安全的活動。

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宗教活動

在「宗教信仰自由權利的法律保障」部分,指出政府尊重在境內外人的宗教信仰自由、文化學術交流活動,他們可以在寺廟、宮觀、清真寺、教堂等宗教活動場所參加宗教活動,指外國人可在宗教團體邀請下在宗教活動場所講經、講道,亦可以在認可的場所容許外國人參加宗教活動,邀請中國宗教教職人員為其舉行洗禮、婚禮、葬禮和道場法會等宗教儀式,可以攜帶符合規定的宗教印刷品、音像製品和其他宗教用品入境。

規定嚴防境外勢力滲入,規定外國人和外國組織不得在中國境內成立宗教組織、設立宗教辦事機構和宗教活動場所、開辦宗教院校、擅自招收學生,不准委任宗教教職人員或進行其他傳教活動。

宗教出版

白皮書亦指,宗教典籍文獻可以依法出版,容許多種語言、多版本的宗教經典,以及記載、闡釋、注解宗教教義、教規的印刷品、音像製品和電子讀物的印製出版,以滿足各族教徒不同的需求。禁止商業資本介入宗教活動場所,防止借教斂財。有關部門將加大力度管理互聯網上的宗教事務,處理宗教違法資訊,保護宗教界的合法權益。

在結語部分,白皮書重申堅持宗教朝向中國化方向,讓宗教適應當前社會主義下的中國社會。

《中國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實踐》白皮書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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