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不義的事情,人最希望惡人得報應,若然未報時辰未到?宣道會北角堂主任牧師蕭壽華在8月港九研經培靈會指出,神必審判且有公義,基督徒切勿以邪惡手段對付邪惡。
不可邪惡對邪惡
耶穌基督再來的時候有三件事情發生:身體會經歷復活、隨後的大審判、神要更新一切賜下新天新地。
蕭牧師認為,神的審判是大喜的信息,因祂施行公義,我們週遭都會遇見許多不公不義的事情,包括職場人弄權術、政權囚禁異見人士造成冤獄、法庭審判偏頗等。神卻更新萬有,把一切邪惡清除,對不公義的事情作出審判。
他叮囑信徒:「不可用自己方法、用邪惡的方式來處理邪惡,需知道神一定有祂自己公義的審判,這是福音帶給我們的盼望。」
至於惡人的下場怎樣?啟示錄20章13至15節:「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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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牧師指,聖經提到審判是按著兩方面:案卷(記錄在世上所做一切事情)、生命冊(真正悔改歸信主耶穌基督的人),生命冊沒有名字的人包括基督徒都要被拋到火湖面對永恆的咒詛。
神審判是公正的
審判會否公正?蕭牧師解釋,神審判人有兩類:第一類是神的兒女得到獎賞;第二類是敗壞世界之人包括邪惡帝國,令世界帶來極大傷痛敗壞之人。至於基督徒都要受審判,不過是得賞賜的審判。
神的審判是公正的,因為審判不是以人的論點來作審判辯論,是按照人所行的為證據,因此我們不要論斷別人,我們指責別人錯誤,用自己標準來判斷人,以為這就是行公義,如果我們以惡來懲罰惡就以為將惡變成公義帶來善,就會出現偏差。羅馬書2章2至3節說:「我們知道這樣行的人,神必照真理審判他。你這人哪,你論斷行這樣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卻和別人一樣,你以為能逃脫神的審判嗎?」
因此,聖經所講的審判基本上有兩部分:第一,神按真理審定人所行的罪,當主再來的時候神會清楚地宣告誰義誰惡;第二,執行刑罰,沒有一個人能逃脫神的審判。
審判非延遲 等待人悔改
當有人問,惡人仍未受審判,神是否耽延時間?牧師認為,上帝期望與每一個人同在,只是人的罪阻隔了人神關係,給人回轉的機會,神渴望我們能逃避祂一切的憤怒,過著敬虔聖潔的生活。因此,主還未回來不是耽延時間而是給我們悔改的機會,正如以賽亞書55章6節所說:「當趁耶和華可尋找的時候尋找祂,相近的時候求告祂。」
在等待審判的日子基督徒可以怎麼樣?蕭牧師勸喻信徒兩件事:第一,縱使世界有許多不公義的事情,切勿以惡來處理惡;第二,離開虛假的信心活出敬虔的生命,他日在主的審判台前接受主的賞賜,得著生命的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