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北家庭遭中國強行遣返 人權組織促遵守締約

2019 九月 27日, 星期五 22:59

脫北女孩與母親在韓國駐中國大使館示威。(圖:美國之音)
脫北女孩與母親在韓國駐中國大使館示威。(圖:美國之音)

近月有7名脫北者在遼寧省被中國政府人員強行遺返朝鮮,恐將面臨酷刑,多個人權組織要求中國人道處理,或將其送往第三國家。

被捕的脫北者包括三男三女和一名10歲女童,部分人在近幾星期逃離朝鮮,其他人在中國邊境地區居留數年,他們在4月28日遭中國當局逮捕。

中國有法律義務人道待脫北者

根據1986年中朝邊界議定書,脫北者將被強迫遣返朝鮮,此為中國慣常做法,將朝鮮人視為非法經濟移民。不過,中國作為1951年《難民公約》、1967年《議定書》、1984年《禁止酷刑公約》的締約國,中國有法律義務不得強迫任何人返回其可能遭受迫害或酷刑的地方。

朝鮮人民保安部2010年通過行政命令,凡叛逃者列為「背叛民族」罪可處死刑。

聯合國朝鮮人權狀況調查委員會於2014年發表報告指,朝鮮囚犯或被中國強迫遣返的朝鮮人經常遭受酷刑、處決、奴役和性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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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組織呼籲救援脫北家庭

朝鮮人權問題特別報告員金塔納(Tomás Ojea Quintana)表示,脫北者迴圈不止地受到肉體與心理暴力的虐待,有些脫北者在被遣送後自殺。他呼籲中國停止強迫脫北者返回朝鮮,不再做朝鮮侵犯人權的共犯。

總部設於紐約的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亞洲區副主任費爾・羅柏森(Phil Robertson)亦指,中國應允許被捕的脫北者前往第三國。”

朝鮮半島消除反人道犯罪聯合組織(ICK)為在中國被捕的7名朝鮮一家遣送回朝發表聲明,擔憂他們回國後受到拷問和非人道主義蹂躪。

該組織秘書長權恩瓊表示,聯合國對於朝鮮人民逃離國家,皆因朝鮮政府犯下違反人道罪行,因此不能違背脫北者的意願被遣送回家民。她認為,韓國外交部應跟中國政府進行積極的外交協商,「關鍵在於韓國政府為救出無辜的脫北者,以及韓國的10歲國民在內的家庭盡多大的力量。」

位於倫敦透過宣教和人權爭取宗教自由的全球基督徒團結陣線(Christian Solidarity Worldwide)東亞組組長本尼迪羅傑斯(Benedict Rogers)亦指,將朝鮮一家7人遣回國家無疑把他們送回被拷打、囚禁、處決等嚴酷的命運中,中國違背國際法規定的應盡義務的行為,是違反不遣送難民的中國承諾的行為。

據悉,脫北者的人數正逐年下降,部分原因是中國進一步擴大搜捕脫北者。根據韓國統一部的數據,2009年有2,914名脫北者到韓國,2018年下降至1,13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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