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人權報告出爐 香港列「局部自由」中國「不自由」

2020 三月 7日, 星期六 17:54

防暴警察佈防。(圖: Studio Incendo)
防暴警察佈防。(圖: Studio Incendo)

國際人權組織兩個月內發出兩份報告,香港自由及人權狀況下滑,香港列為「局部自由」、中國「不自由」。

香港列「局部自由」中國「不自由」

國際人權監察組織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3月5日公佈《2020 年全球自由度調查報告》,香港的自由度評分為 55 分,被列「局部自由」(partly free),較去年下跌 4 分,在全球 210 個國家或地區中排第 117 名。

自由度調查以 100 分為滿分,劃分兩部分:60 分為「公民自由」(Civil Liberties)、 40 分為「政治權利」(Political Rights)。在「公民自由」方面,香港僅得 39 分;「政治權利」只有 16 分,總分為 55 分排全球第 117 名,位列中下,被列為「局部自由」(partly free)。

報告指出,《逃犯條例》修訂爆發了香港開埠以來激烈的抗爭活動,持續7個多月的警民嚴重衝突,有和平示威者被「不名人士」及「相當顯著的警察暴力」襲擊,以及數千示威者被捕,如去年10月香港警方以實彈槍傷18歲示威者胸膛,11月則圍攻理工大學威脅使用致命武力最後拘捕1,375人等。這都導致香港人自由被侵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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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又指出,即使《逃犯條例》修訂最終被撤回,公眾仍繼續要求四大訴求包括政府承諾實行真普選,而中國政府拒絕讓步。儘管在去年11月區議會選舉支持民主自由的政黨獲八成多勝利,但迄今為止香港受到的壓制比獲得的自由還要多。

自由度調查報告顥示,中國總分只有 10 分被列為「不自由」,政治權利只有負 1 分。台灣則以 93 分繼續位列為「自由」,於亞洲地區僅次於 96 分的日本。

香港集會權受限制

在人權狀況方面,「人權觀察」1月14日發表《2020世界人權報告》,指香港自2019年初的《國歌條例草案》、2月提出修訂《逃犯條例》、4月法院判決2014雨傘運動人士罪成、6月百萬人反送中上街示威、香港警察濫用暴力及拒絕集會申請等,香港在「一國兩制」下的有限度自由正面對嚴峻挑戰。

不過,報告亦有指出,在反送中抗爭,儘管大部分示威者行事和平,一些示威者使用暴力,向警察投擲汽油彈,設立路障並縱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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