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修訂「外國人宗教活動」納入港澳台居民 監查輸入信仰品

2020 十一月 25日, 星期三 11:56

中國邊檢。(圖:網絡圖片)
中國邊檢。(圖:網絡圖片)

國家宗教事務局今月推出兩份文件,就管理宗教教職人員、境內外國人宗教活動管理細則徵求意見,詳細規定監管方式;港澳台居民納入規管範圍,規管輸入宗教物品等。

中國當局繼今年2月實施《宗教團體管理辦法》後,再推出兩份文件《宗教教職人員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國人宗教活動管理規定實施細則(修訂徵求意見稿)》,文件於11月18日刊出,徵收立法意見至12月17日。

規範宗教人員活動 新加入涉及國家安全條文

《宗教教職人員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共7章、51條條文,規範宗教教職人員活動:要熱愛祖國、抵禦境外勢力滲透有利社會穩定、推進宗教中國化〈第三條〉;將時代進步和健康文明的內容融入講經講道〈第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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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份文件亦新加入涉及國家安全條文,規範宗教教職人員行為,如不得資助宗教極端主義、受境外勢力支配、危害國家安全〈第十二條〉。

港澳台居民視外國人 規管入境宗教物

至於新修訂的《境內外國人宗教活動管理規定實施細則》共5章、40條條文,對比2010年的原版,增加了22項規定,其中涉及港澳台人士亦納入「境內外國人」的管理範圍:「華僑在中國境內,台灣居民在大陸,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進行宗教活動,參照本實施細則執行。」〈第三十九條〉。對於入境的宗教印刷品亦進行規管,不得「宗教用品有危害中國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或者違背中國宗教獨立自主自辦原則」〈第三十一條〉。

文件亦詳細列明舉行宗教活動的場所,提出舉行集體宗教活動的臨時地點概念及違反者的處理〈第三十四條〉;另詳細加入籌辦集體宗教活動的程式、條件及罰則〈第三十二條〉。

去年引援「境內外國人宗教活動規管」抓捕韓國牧師

有關國內引用《境內外國人宗教活動管理規定實施細則》對外國宗教人士的處理,去年就有韓國牧師被抓捕。

去年2月有韓國牧師在江蘇省連雲港市一家酒店參加講道會,當局以「反滲透」為名抓捕連同該名韓國牧師共9名講道者,沒收其電腦,並將韓國牧師遣返回國。

同年11月亦有韓國牧師在江蘇省鹽城市酒店舉辦名為心理教育課的宗教聚會,被當局發現抓捕40多名信徒,並以宗教滲透為由監控教會。

據中國官方在2018年發佈的資料指出,境內基督徒達4,400多萬人(新教佔3,800多萬人,天主教佔約600萬人),伊斯蘭教人口達2,000多萬人;經批准的宗教活動場所14.4萬處,宗教教職人員38萬餘人,宗教團體約5,500個,宗教院校91所。

境內外國人方面,據官方統計截至2010年11月,在華常住外籍人員共59萬3,832人,分佈在東部沿海地域,主要為韓美日人。國家外國專家局統計,估計在華工作外國人數在2019年達到90多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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