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卓華案件當事人疑在壓力下放棄上訴

2005 十一月 17日, 星期四 7:20

11月8日被北京海淀區人民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三年有期徒刑的家庭教會牧師蔡卓華,在11月18日上訴期限截止前表示放棄就一審判決上訴。分別被判監一年六個月和兩年的另外兩名被告肖高文和肖云飛,同樣向律師表示不會上訴。據對華援助協會透露的消息,蔡卓華一案的三名當事人是在海淀區法院的威脅利誘下放棄上訴決定的。對華援助協會發佈的新聞稿說:「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名书记员近日到关押蔡卓华牧师的清河看守所威胁蔡,称『如果继续上诉会被加刑』。导致蔡精神压力极大,决定放弃上诉。」美國之聲報道說,蔡案辯護律師張星水對三人的決定感到「意外和可惜」。張星水說,他已向蔡卓華解釋,除非二審法院決定把案件發還一審法院重審,否則上訴是不會加重刑罰的。「我再三問他,上訴是你的權利,而且我們辯護人和家屬都認爲應該提出上訴,但他說不上訴,說對目前中國司法審判的公正性沒有信心。」他又指出,同案第四名被告、肖高文的妻子胡錦雲雖然在一審時免於刑罰,卻決定提出上訴。同一宗案件裏,被判入獄的三名被告不上訴,免於刑罰的卻提出上訴,是很罕見的事,只能猜測「他們是否遇到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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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卓華、肖雲飛、肖高文、胡錦雲四人因印刷大量基督教書籍,於去年9月先後被捕,隨後三人被北京市檢察院以非法經營罪起訴,胡錦雲則被控窩藏贓物罪。11月8日,北京海淀區法院裁定四人全部罪名成立,判處蔡卓華入獄三年、肖雲飛入獄兩年、肖高文入獄一年半、胡錦雲免除刑事處罰,四人總罰金及沒收金額達45萬元人民幣。由於四人已被關押超過一年,若肖高文和肖雲飛不提出上訴,兩人將分別於明年3月和9月刑滿出獄。蔡卓華一案得到海内外衆多信徒、學者和新聞媒體的關注。總部設在美國的對華援助協會於本月8日向布殊總統提交的呼籲文件裏,特別促請布殊在訪華期間對此案表示強烈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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