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未阻嚇示威 學界求尊重言論自由

2019 十月 8日, 星期二 13:01

禁蒙面法生效後的周日[6日],市民冒雨在街示威。(圖:Studio Incendo)
禁蒙面法生效後的周日[6日],市民冒雨在街示威。(圖:Studio Incendo)

逃犯修例風波持續近4個月警民衝突加劇,特首林鄭月娥10月4日下午宣布引用《緊急狀況條例》(緊急法)訂立《禁止蒙面規例》(禁蒙面法),禁止市民在不論獲警方批准與否的公眾活動使用蒙面物品,法例於凌晨生效;當晚多區隨即爆發示威。林鄭今早(8日)在記者會指,新法旨在協助警方執法,並阻嚇未成年青年參與示威。

特首林鄭月娥今早於記者會重申,立法只為針對未成年人,因現時被捕者約4成為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她呼籲社會各界包括學校及家長支持政府壓止暴力,並指如果市民再對暴力行為「撐腰」,社會將難以回復平靜。

《禁蒙面法》引起民眾強烈反彈,示威活動升級,各處出現破壞行動,港鐵及中資銀行、商店等遭破壞,港鐵周六(5日)全線停駛。在禁蒙面法實施後首個周日 (6日),巿民在港島、九龍進行「反緊急法遊行」,大量巿民戴上口罩及其他蒙面物品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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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覆核 冀暫緩新法遭拒

民間律師團體法政匯思發出聲明,緊急法賦予特首極大權力,憂慮特首借用危害公安等名義訂出其他規例,如宵禁、審查社交媒體與通訊軟體、充公私人財產等,產生濫權問題令局勢進一步惡化。

香港學聯前任副秘書長岑敖暉等人4日傍晚提出司法覆核,申請臨時禁令要求最高法院禁止《禁蒙面法》生效,但遭拒絕。此外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提出司法覆核,認為特首林鄭月娥繞過立法會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有違憲之嫌。高等法院拒絕頒下臨時禁制令,但下令盡快進行司法覆核的正審,料聆訊將在本月下旬進行需時2天。

全港家長聯署 促校園表達自由

在教育界方面,教育局要求學校於8日學校長假期後開學通報戴口罩的學生數字,以及匯報有沒有學生叫口號和靜坐,得中學校長會主席鄧振強支持,認為教育局並非向學校施壓,只為了解學生情況而提供支援。

不過全港家長、校友、學生向中學發出聯署公開信,要求學校保障校園表達自由的權利。公開信指出,《禁止蒙面規例》嚴重打擊《基本法》所賦予市民的表達自由,在香港嚴峻的局勢下火上加油;並強調學校以良知價值為重,任何試圖抑止學生表達意見的舉動只會適得其反。學校應發揮開放、民主的精神,讓學生在適切開導下可暢所欲言。

公開信並引用《國際兒童權利公約》指「學生在並未違法的情況下,透過配戴口罩等方式表達政治意見,絕不應受到限制或懲罰」,呼籲校方以溝通、關愛替代懲罰、威嚇,才是培養獨立自主的社會公民的正途。

國際擔憂香港言論自由

在國際社會亦對《禁蒙面法》提出異議。馬來西亞總理馬哈迪擔心中國政府最終採取高壓行動結束示威,認為香港特首林鄭月娥辭職是緩解之法。此外,美國眾議院議長佩洛西(Nancy Pelosi)也批評,《禁蒙面法》並未回覆人民訴求,只是加深外界對香港言論自由的擔憂。

前港督彭定康批評特首林鄭月娥訂《禁蒙面法》是「瘋狂的行為」,真正解決問題核心是設立獨立調查以明白局勢為何失控,部署有效的對話機制,《禁蒙面法》只會令民間抗爭加劇,擔憂警察執法方式致有人被射殺的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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