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變男菲律賓籍牧師在香港為13對同性戀伴侶主持婚禮,涉嫌違反逗留條件被捕。該名牧師去年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週三(4日)頒下判詞表示,香港婚姻法例屬「一男一女」,故無合理爭議法律理據拒絕批出司法覆核申請,訟費須由該牧師支付。
該名變性菲律賓牧師 Marzz Balaoro 2018年因替13對同性戀者主持婚禮儀式,涉嫌違反香港婚姻法令被捕,去年10月提出上訴認為主持同性伴侶婚禮並無違反婚姻條例。菲律賓牧師Marzz Balaoro提出的法律挑戰是,希望法官確保為同性戀者舉行宗教婚姻儀式並不會構成刑事犯罪。
高等法院法官周家明在判詞中表示,根據香港法例至今仍然不允許同性伴侶在香港結婚,對同性婚姻並未有認同,以及社會取得共識。牧師為同性伴侶主持婚禮雖然沒有違反《婚姻條例》第30條,但根據香港法例婚姻是指到「一男一女自願終身結合而不容他人介入」,該牧師為同性戀伴侶舉行的婚禮沒有法律效力,而且不被承認,其所謂婚禮在婚姻條例中亦不被認可。
周家明亦指出,該名牧師在2017年8月違反非法逗留而被捕,其後警方知會不予以起訴,但當事人去年5月才入稟申請司法覆核,屬於無理拖延亦沒有合理爭論點,不存在勝訴機會,故拒絕批出其司法覆核的申請。
Like Us on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