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惡法無罪 梁永善牧師:不可用暴力報復

2019 十月 11日, 星期五 14:28

逃犯修例演變至警民嚴重衝突持續四個月。(圖:Studio Incendo)
逃犯修例演變至警民嚴重衝突持續四個月。(圖:Studio Incendo)

面對威權統治者人民是否完全順服、聖經有否逆權者?基督教銘恩堂創堂牧師梁永善在該堂證道,從以色列歷史、羅馬書13章看神權與政權。

耶穌揀奮銳黨為門徒

梁永善指出,在聖經兩約中間史,猶太人興起奮銳黨抵抗羅馬皇朝,焚燒政府倉庫,耶穌也揀選奮銳黨西門為門徒。使徒保羅的教導是平衡當權者及人民的利益。人民順服政府例如納稅承擔責任;政府也要負責任保護人民安居樂業、國家定的法例是要人民活在安舒的生活狀況,並非活在恐懼裡(羅馬書13:3)。

神掌管歷史與皇權

梁永善慨嘆,在香港緊張的氛圍下穿著什麼顏色的衣服都令人緊張,是一種悲哀。他提醒基督徒,要順服在神所安排的制度,抗拒掌權就是抗拒神的命令,因為一切安排源於神的掌管包括不信主的皇帝。

梁永善引用舊約聖經約瑟在被兄弟出賣到埃及,在不信神的皇帝服侍,但神透過埃及王保守以色列民,原來在神手中不信主的掌權者都成為祂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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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亦引用哈巴谷書1章6節,耶和華興起迦勒底人,用殘暴的民族來懲罰以色列,迦勒底人都是被神賦予權力來行,不過他們超越授權的範圍行使過份暴力,神亦在短短數十年間將整個巴比倫帝國滅亡。 神用瑪代、波斯滅絕巴比倫。

梁永善指出,這兩個國家都是神手中的工具,神感動波斯王以慈心將猶太人釋放回家鄉重建家園,不信主的外邦王都是神的工具,聖經一早預言了。

基督徒拒守惡法?

至於公民的責任是什麼?梁永善認為是奉公守法。在羅馬書13章6至7節,公民應當的責任是納稅,耶穌在馬可福音12章17節也說到撒該的稅當納給撒該,基督徒是天國子民及地上公民兩身分,所以地上的公民縱使不認同政府的法例,但仍要遵守。

聖經的教導如何應用在今天的香港社會?梁永善表示,政府推出逃犯修例,引發200萬人上街遊行,政府仍要強行立法,縱然在9月特首林鄭月娥宣佈撤回草案, 4個月後的今天政府態度仍強硬,放任警隊暴力執法,引致社會衝突更加劇烈。

梁永善引用羅馬書12章17至21節「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來在實際環境上引導信徒如何操作。梁永善指出,假設警方批出遊行反對通知書,便要小心不要違反法例。

在信徒相處方面,如果對方與己的政見不同,無需跟對方爭拗,大家不談政治只談風月便了,盡力與眾人和睦。

在法律層面,人都期望為自己申辯,羅馬書12章19節指「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說申冤在我,我必報應」。梁永善表示,羅馬書12章論政權之後,保羅便勸勉信徒愛人如己。羅馬書13章8至10節,信徒雖然抗拒惡法,但都不可以用暴力的手段來報復或者為自己來伸冤,以悲憐憫受苦的心來面對,甚至接受不公平的對待,正如彼得和保羅甘願被羅馬政府釘在十字架上為基督而死。

梁永善期望執法者也要公平執法,不是用自己的怒氣來發洩在市民身上,讓受傷的人得到醫治、受屈的人得到伸冤,盼社會早日恢復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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